澳门城市大学法学院是一所以研习与实践澳门法律体系为基本授业目标,并具有领衔担任鲜明澳门特色的学院。本学院邀请了一批在本澳法律理论与实践理论领域具有权威性及具多年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本学院由本澳法律界不同资深及著名的专家及团队组成,除资深的行政官及法律专家外,也有司法官及大学教员。
澳门城市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课程
研究生招生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质素,本学院特制定如下研究生招生细则。
1. 有关招生对象、报读资格、招生课程及学费、报名手续、费用标准、奖学金计划等方面,请参看大学招生网:https://cityu.edu.mo/zh/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免试直接入学的机会:
a.下列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内地“双一流”、 “985”、 “211”院校,香港八所高等院校(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大学、岭南大学),台湾国立大学,欧美或澳洲国际著名院校。
b.获得文学、历史、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国际关系学、政治经济学的前置学位;且参加当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且初试总成绩达到国家一区A线以上或前置学历的GPA达到4分制3.2以上,5分制4.0以上,或平均成绩80分以上。
c.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包括之前的国家司法考试)。
d.在CSSCI、SSCI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e.关于英文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且参加当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且初试总成绩过国家一区A线以上30分:
o 国家大学英语考试(CET)四级480分或六级考试430分;
o 托福(TOEFL)书面考试550 分/网上考试80分;
o 雅思考试(IELTS)总成绩6.0 分或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5.5分;
o 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超过310分或以上;
o 英语专业考试四级(TEM4)或八级(TEM8);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机会:
a.参加2021年内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区分数线的学生可免笔试,直接面试;
b.就读于本澳、或就读与本大学签订学术合作交流协议书之内地院校保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保荐资格审核通过,可免笔试(具体保荐资格可查阅大学招生网之保荐办法),直接面试。
4. 未能入选“直接录取”名单但通过初选的考生须参加大学组织的笔试考试,笔试考试组织依照大学闭卷考试规则组织开展。
5. 课程面试科目范围:
1)宪法、基本法与行政法
2)刑法
3)民法
4)国际商法
6. 对于工作经验的要求:
若有法律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 本细则通过葡语国家研究院/法学院联合学术委员会审议,该委员会对此细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序号 | 课程介绍 | Curriculum |
1 | 法学研究方法及写作 | |
2 | 宪法 | |
3 | 行政法 | |
4 | 刑法理论 | |
5 | 英语法律草拟及法律翻译成葡语I | |
6 | 英语法律草拟及法律翻译成葡语II | |
7 | 比较民事诉讼法 | |
8 | 比较商事组织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