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于2004年开设法律博士课程(Juris Doctor,JD),是香港第一个开设JD课程的法学院。JD这个概念来自于北美的法律教育体系,并且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认受性。想要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士需要在报读PCLL课程之前完成JD的课程。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课程旨在为非法律本科或非普通法系下法律本科,但又有志于在香港进入法律界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学生提供一个全面的法律课程。 在课程设置方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已经开始和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进行合作,展开学生交流计划。JD课程的学生可以前往维也纳大学进行为期数月的交流,并且可以拿到维也纳大学的法学硕士(LLM)学位。此外,学院也与一些国外的大学,比如澳洲的Monash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以及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签署了协议。在大陆方面,学院每年都会组织学员去大陆各地的法院进行参观学习。 学员毕业后,有部分毕业生会前往本地或者海外的律师事务所工作,也有一部分学生前往诸如牛津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等攻读法学硕士或者博士课程。
序号 | 课程介绍 | Curriculum |
1 | 香港和中国内地法律制度 | Legal Systems of Hong Kong and Mainland China |
2 | 法律研究方法与写作 | Legal Methods, Research and Writing |
3 | 法理学 | Jurisprudence |
4 | 独立研究 | Independent Research |
5 | 民事诉讼程序 | Civil Procedure |
6 | 合同法 | Law of Contract |
7 | 民事侵权法 | Law of Tort |
8 | 宪法 | Constitutional Law |
9 | 行政法 | Administrative Law |
10 | 刑法I | Criminal Law I |
11 | 刑事诉讼程序 | Criminal Procedure |
12 | 土地法 I | Land Law I |
13 | 商法学 | Commercial Law |
14 | 证据法 | Law of Evidence |
15 | 公司法I | Company Law 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