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转专业)读法律?你需要理清JD/JSD/LLM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来源:毕达留学
毕达留学是一家以“录名校、做口碑”为理念的留学咨询机构,专注本科、硕士和博士等各阶段的海外名校申请。毕达注重个性化和透明化的申请服务,致力于申请者学术和职业素养的提升,帮助申请者从本质上提升竞争力并获名校录取。众多超预期的名校录取,是毕达打造以口碑传播为核心的基础。正因如此,每年都有众多学生以照片和视频形式为毕达留学公开代言。查看更多
LLM,也称法学硕士,在英美等热门留学国家均有开设,绝大部分只接受具有法学学士学位的人申请。但是,美国最初级的法学学位JD(Juris Doctor,从名字上看好像是博士学位,但实际上是法学学士学位),则要求申请必须已经具备一个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香港开设的JD也是模仿了美国这一制度。可以肯定地说,JD为转专业读法律提供了一个高含金量的学历。当然,还有法学博士JSD(香港也叫SJD或PhD)等等,今天为大家一一详解,并附精选案例参考。

美国

美国有将近200所获得ABA(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美国律师协会)认证的法学院。

法学院的类型主要有两种: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和独立的法学院。前者比较常见,基本上在综合排名前100的大学中绝大部分都开设;后者可能会让大家觉得生疏,因为这类院校规模很小,只专注于法学教育,如果不是对美国的法学教育有所了解的话,通常都不会了解这类院校,这类院校中比较具代表性的是University of California-Hastings College of Law,该校的法学教育在美国口碑很好,不过在中国却少为人知。

美国的法学教育被标榜为精英教育,所以和大部分其它专业的学位设置有所不同,录取要求也不同。美国的本科教育没有法学专业,最初级的法学学位是JD(Juris Doctor),虽然从学位的名字上来看好像是博士学位,但实际上只是美国的法学学士学位。研究生阶段的法学学位分别有LLM(法学硕士)和JSD(法学博士),绝大部分只接受具有法学学士学位的人申请。

其实,美国的法学教育是以JD的教育为主,所有法学院都提供JD学位。LLM是法学院为学习大陆法的学生提供的一个介绍英美法系的镀金课程,美国国内很少有人申请读LLM。由于部分法学院的师资力量不够,所以不是所有法学院都提供LLM学位。

对于我们中国的大部分申请者来说,LLM本身的含金量不是很高,如果申请的法学院名气不大的话,那么去读LLM的意义也就不大。一般,建议学生以综合排名Top 60为目标。

英国

英国是现代大学法律教育的发源地之一,有世界上最古老的大学和法学院,是普通法系国家法律教育的代表,也是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典型。目前今英国的法律教育主体主要有附设于综合大学中的法学院、独立的法学院和在职培训机构三部分,我们主要研究的是第一种。

英国大学法学院授予的学位有LLB(法律本科)、LLM(授课型法律硕士)和Mphill/PHD(研究型法律硕士/博士),除此之外还有M.Litt(类似Mphil)、Msc/MA(法律与其他专业相结合的学位,如LSE的MSc Law and Accounting)和LDD(一般授给对法律界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士)。

英国的LLB学制三年,申请要求与其他本科专业一样,而不像美国的JD需要已经有了一个本科学位才可以申请。LLB以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育为主,课程主要有刑法、土地法、合同法、诉讼法等。在这里,学生经过三年学习,可大致掌握普通法的基本构架、主要内容、基本原理和原则,了解其产生、发展和完善的基本历史过程。教师都是研究有素甚至造诣深湛的法学专家、教授,其理论性和学术性特色较为突出,有的大学法会院还招收研究生,设有专门的法学研究机构。

除了LLM之外,其他研究生学位对于本科专业的要求并不高。也就是说,Mphil/PHD以及法律相关的Msc/MA均接受不同专业但有足够法律背景的申请人。随着门槛的降低,LLM近年来也开始接受非法律专业的申请人。

英国的律师有Solicitor和Barrister两种,即诉讼律师和出庭律师。在英国当律师一般有以下两种途径:

•英国三年制LLB→ LPC(Legal Practice Course,英国solicitor训练课程)/ BVC(Bar Vocational course,英国barrister训练课程)

•其他专业本科/国外法学或其他学士→CPE(Common Professional Course,法学基础理论教育阶段)→ LPC(Legal Practice Course,英国solicitor训练课程)/ BVC(Bar Vocational course,英国barrister训练课程)

通过LPC或BVC之后找到律所实习,签订两年的trainee contract,合格之后便可以做律师。
 
中国香港


香港八所公立大学,但是只有三所大学开设了法学院,分别是:香港大学(1972年开办法学院);香港中文大学(2005年开办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1987年开办法学院)。从法学院的实力来看,外界有这样一个排名:香港大学 > 香港城市大学 >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大学的法学院历史悠久,教师队伍强大,成果也很丰富,在香港是绝对的第一,其地位无人撼动。香港城市大学的法学院也有20多年的历史,经过多年的研究和教学积累,实力也很强。香港中文大学的法学院筹备于2005年,2006年才招收到第一批学生,在教学和研究积累上会比较薄弱,但是由于中文大学法学院的老师有很多都是从城市大学挖过来的,在增强中文大学法学院的实力同时也减弱了城市大学的法学院的实力,所以有很多人认为中文大学的法学院更值得去。而且由于中文大学的整体声誉非常好,所以申请者在中文大学法学院和城市大学法学院当中的选择时,通常都会选择中文大学法学院。

香港的法学教育体制和美国不同,和英国也有点差异,这在法学院的学位设置上可以体现出来。香港的法学院通常会开设如下学位:法学学士(LLB和JD两种),法学硕士(LLM),法学博士(PhD和SJD)。

香港的法学学士有两种:LLB是中学生直接考的,相当于我们大陆的法学本科生;JD是需要具有学士学位的申请者申请的,和美国JD一样,而且就是模仿美国的JD体制,尝试律师精英教育。香港最初的法学教育是照搬英国的教育体制,实行LLB为主的教育,但是后来觉得美国的JD教育确实也很有优势,培养的学生综合能力更强,所以就照办了美国的JD教育。其实这一点中国大陆的法学教育和香港有些相似,最初是LLB,后来大陆又开办了一种叫做法律硕士的学位,是专门给本科非法律专业的学生申请的,这个学位和JD有些相似,但是档次却远不及美国的JD。

法学硕士在香港就是LLM,不过由于香港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政治背景,所以香港的专业设置也会非常细,而且在名字上就会分开。除了我们常见的LLM—XX方向这样的名字外,还有MCL(Master of Common Law)这样的名字,不过MCL其实就是LLM下面的一个方向,只是这个方向完全是英美法的教育,而其它方向都会或多或少和中国法或国际法相关。

博士阶段的法学教育分为两种:SJD和PhD。两种都是博士学位,只是SJD相对PhD而言,稍微有些职业倾向,PhD是纯学术研究的。

进一步咨询法学申请请在页面右侧浮框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QQ:2850399593咨询~~

毕达往年 JD/LLM/JSD 案例精选


毕达学子:C同学


本科学校与专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

硕士学校与专业:Emory University,LLM

申请背景:GPA 3.6+3.5

录取: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JSD(法学博士),全奖

毕达学子:W同学

本科学校与专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

申请背景:GPA 3.7,TOEFL 110,LSAT 168;法院、律所实习,海外夏校

录取:Cornell University,JD
Georgetown University,JD

毕达学子:L同学


本科学校与专业:中山大学,金融

申请背景:GPA 3.7,免语言,LSAT 163;海外交换,2个实习

录取:Boston College,JD

毕达学子:L同学

本科学校与专业:中山大学,法学

申请背景:GPA 3.9,TOEFL 115;2个实习,1篇论文

录取:香港大学,J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 Berkeley,LLM(Traditional Track)
Georgetown University,LLM

毕达学子:L同学


本科学校与专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务英语

申请背景:GPA 3.9,TOEFL 109;海外交换,律所、公司法务实习

录取:香港中文大学,JD

毕达学子:W同学


本科学校与专业:中央民族大学,法学

申请背景:GPA 3.4,IELTS 7

录取:University of Sydney,JD

毕达学子:X同学

本科学校与专业:中山大学,法学

申请背景:GPA 3.9,IELTS 6.5;若干法院、律所实习

录取: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JD

毕达学子:Z同学


本科学校与专业:中山大学,法学

申请背景:GPA 3.9,TOEFL 110 ;海外交换,2个律所实习,1个法院实习

录取: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LLM

毕达学子:X同学

本科学校与专业:中山大学,法学

申请背景:GPA 3.9,IELTS 6.5

录取: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LLM
香港中文大学,LLM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King's College London,LLM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LLM (general)

毕达学子:C同学


本科学校与专业:中山大学,法学

申请条件:GPA 3.8,申请时无语言成绩;2个相关实习

录取: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LLM(法学硕士)

毕达学子:W同学

本科学校与专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

申请条件:GPA 3.3,IELTS 6.5;律师、法院实习,3个校级研究项目

录取:香港中文大学,LLM in Common Law

毕达学子:W同学

本科学校与专业:广东金融学院,法学

申请背景:GPA 2.7,IELTS 6.5;律师事务所全职工作经验

录取:香港城市大学,LLM in Arbitr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毕达学子:H同学

本科学校与专业:暨南大学,英语+法学

申请背景:GPA 3.7+3.3;法院、律所实习

录取:University of Edinburgh,LLM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Durham University,LLM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Commercial Law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LLM (Corporate and Commercial Law)

如有留学申请相关疑问,欢迎在页面右侧浮框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QQ:2850399593咨询~~

分享到:
  • 微信平台
  • 资料下载
  • 视频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