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4学生签证新规:18周岁以下学生需父母同意信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8日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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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UKVI T4学生签证政策,所有18岁以下的学生现在需要提交a letter of parental consent (父母同意信,由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签署)确认match其父母同意学生申请和在学生英国的学习、生活等安排。此次发布的最新签证政策,适用于2017年4月6日及之后提交的所有申请,所有18周岁以下的学生必须提交出生证明原件(或公证件,或领养证明)作为签证材料的一部分。

重点:

▲父母同意信和出生证明/领养证明的要求适用于所有18周岁以下的学生,无论Tier 4 General 或 T4 Child 签证类型。

▲适用于2017年4月6日及之后提交的所有签证申请,无论在英国境内或境外递交签证申请。

▲18周岁的界定为:学生递交签证申请时的确切年龄(如支付签证申请费的时间)而不是开学时间。

▲学生必须在提交父母支持信的同时提交出生证明原件/公证件或领养证明。

细节:


和以前一样,父母同意信需要父母双方共同签署或法定监护人签署且确认以下内容:

学生与签署人(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学生的T4申请

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确认其同意学生出国和在学生英国的学习、生活等安排

如果父、母或监护人仅一方拥有学生监护权,该支持信应仅由一方签署,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支持该独立监护权(如死亡证明、法院判决的独立监护权等)

2017年4月6日开始,父母支持信之外学生应提交以下文件之一:

出生证明或公证件显示了学生家长的姓名

领养证明显示了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法院文件显示了法定监护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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