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如何规避签约风险
随着留学热的升温,消费者日益倾向于选择与留学中介签订留学服务合同获得其服务,但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通常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与纠纷。问题主要表现在非法中介侵害消费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机构违规经营上,其中合法机构介绍虚假情况,签署不平等协议,制造假证明、假材料,收费不开具证明以逃避法律责任,与国外资质较差的学校开展合作,服务质量缺乏保障等问题十分突出。在自费留学中介活动的合同签订过程中通常有以下欺诈当事人的行为:
(一)没有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而从事自费留学中介服务。目前仍有一些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栏中仅有咨询一项,而没有留学中介服务这一项,但却自称有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而从事中介服务。在此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不受经营范围的影响。再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擅自开展此类业务的机构依法查处。
(二)对于留学教育服务的风险承担约定不明。在留学培训服务类案件中,最常见的争议焦点是出国风险的承担问题。留学服务机构在宣传广告中往往以保证能够出国等宣传性语言为承诺,并借此收取高额的培训费用,但由于留学出国的申请、签证等均有一定不可控的风险,因此留洋梦碎的时候纠纷也就接踵而至。
(三)费用上约定不明。有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采用降低代理费的方法来吸引当事人。但是在实际经办过程中却巧立名目,加收各种费用蒙骗当事人。
(四)通过不平等协议逃避责任。有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在向留学人员做咨询时作出种种虚假承诺,或者对所开展的项目做虚假情况介绍,但是在与留学当事人签署协议时却回避实质性内容,故意逃避责任,直接造成留学当事人上当受骗后也无法依据协议进行维权。还有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在与留学当事人签署协议时故意省略办理留学的时限、签证类别等实质性问题,导致部分留学当事人发现问题后也很难维权。
所以说在接受留学中介机构的服务时,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双方签订合同。针对多年来在合同签订问题上容易出现的合同陷阱等问题,教育部已经制订了自费出国留学合同的示范文本。这个文本是学生和家长签订合同时的重要参照依据。
留学小编在此建议您,在和中介机构签立合同之前,先从网上下载一份"示范文本",对其中的主要条款和基本内容加以了解。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中介机构是否使用了这个示范文本,如果和这个示范文本完全不同的合同文本要特别注意,必要时请法律方面的专家予以帮助。如果所要签的合同和示范文本基本条款相同,在某些方面做了修改或增补的,要对这些修改或增补的内容认真推敲,确切清楚这些内容的含义后再签。